如何解读《语文课程标准》阅读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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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文课程标准》(7—9)年级的阅读教学目标其中有四条提出了阅读方法:

1.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

2.养成默读习惯,有一定的速度,阅读一般的现代文每分钟不少于500字。

3.能较熟练地运用略读和浏览的方法,扩大阅读范围,扩展自己的视野。

4.诵读古代诗词,有意识地在积累、感悟和运用中,提高自己的欣赏品味和审美情趣。

在(7—9)年级的阅读教学目标中提出了朗读、默读、略读、浏览、诵读五种阅读方法。

在《语文课程标准》阅读教学建议中指出:

各个学段的阅读教学都要重视朗读和默读。加强对阅读方法的指导,让学生逐步学会精读、略读和浏览。有些诗文应要求学生诵读,以利于积累、体验、培养语感。

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我们教师首先要明确常用的阅读方法,并能深入了解各种阅读方法的作用,在日常教学中合理、灵活的运用以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

朗读:主要作用领会情感,发展语感。

默读:主要用于思考问题。

浏览和略读:都是大致的读。但浏览主要用于提取信息,略读主要用于粗知文章大致内容。

诵读:反复朗读,自然成诵,尤其适用于抒情散文、文言文等声情并茂的作品。诵读比简单的朗读更有助于从作品的声律气韵入手,体会其丰富的内涵和情感,更有助于积累素材、培养语感、体验品味、情感投入,达到语文熏陶感染、潜移默化的作用。

我们教师在日常教学中一定要根据各种阅读方法的不同作用设计相应的读书的活动,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在《语文课程标准》阅读评价建议中指出:

1、对朗读、默读的评价。

评价学生的朗读,可从语音、语调和感情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还应注意考察对内容的理解和文体的把握。

2、注意加强对学生平日诵读的评价,鼓励学生多诵读,在诵读实践中增加积累,发展语感,加深体验与领悟。

3、评价默读,应根据各学段目标,从学生默读的方法、速度、效果和习惯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4、评价精读,重点评价学生对读物的综合理解能力,要重视评价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创造性的理解。根据各学段的目标,具体考察学生在词句理解、文意把握、要点概括、内容探究、作品感受等方面的表现。

5、评价略读、浏览。

评价略读,重在考察能否把握阅读材料的大意;评价浏览能力,重在考察能否从阅读材料中捕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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