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需要甚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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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需要甚么手续

成立民办幼儿园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增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到所在区、县(市)民政局进行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区、县(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1、成立民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的条件:(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5)有必要的场所;(6)有规范的名称。2、成立民办幼儿园需要提交的材料:(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执业许可证;(3)场所使用权证明。应提供产权证;有与建幼儿园相适应的建设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开办资金要符合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5)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目前所在单位、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6)申办报告(申办理由、招生对象和范围、培养目标、教育情势、场地、开办资金、开办条件——设置条件:申请举行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具有有法人资历;申请举行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动能力;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基本条件:配备任职条件和管理能力与办学层次相适应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专职行政负责人;组建符合任职条件的、有与幼儿园人数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7)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章程草案(幼儿园名称、地址、办学主旨、办学范围、教育情势、内部管理体制、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举行者与幼儿园之间的权利义务、章程修改程序、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65岁可以申请办民办教育吗?正规的手续办理。

可以的,没有年龄限制。

审批项目:民办教育机构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建设部办学条件标准》审批对象: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

行政许可程序

(一) 申请

1,申请人条件: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其它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2、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筹办民办学校或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A、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B、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C、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D、属捐赠的校产须提交协议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A、筹设批准书;B、筹设情况报告;C、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人员名单;D、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 受理

(1)标准:申请事项符合许可范围和权限,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受理股室:教育股(三) 审定(1)教育股会同督导室、教研室、计财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材料。将审查、核实材料交分管局长审定,签署审定意见。

(3)同意举办的以文件的形式,不同意举办的以信函等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和所辖的中心小学。

(四) 许可总时限

(1)对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应提交的材料交齐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3条)

(2)对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在交齐材料后的3个月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6条)(3)对申请分立、合并、变更民办学校的3个月以内书面形式答复。(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3条、第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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